荆楚网(湖北日报网)讯(记者熊子璇 通讯员吴芳)5月12日,记者从黄冈市生态环境局得悉,本年以来,因机动车在异地尾气排放不合格,19辆黄冈车牌机动车被曝光。
跟着国家强制减排、促进环保的方针逐渐推广,各地区陆续加强了对机动车尾气排放的查看和操控。黄冈市生态环境局大气科相关担任的人介绍,本年1月—4月,经其他地市生态环境部门对在用机动车尾气排放进行遥感检测、入户监督检查及路检路查等方法,发现黄冈车牌的机动车,有19辆尾气排放不合格。
为此,上述担任人提示,请被通报号牌车辆驾驶员或车主(车牌单位),自公告发布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对车辆修理并进行排放查验,承认合格后方可上路途行进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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